
之前去參加高點的"歡喜會"~所謂歡喜會就是一群上榜的同學再一起虛榮的聚會~
而主要參加的動機則是因為要去搬書!~話說哪天我跟一個考上的朋友約好一起去搬書,因為受到我的一個哥們的影響,最近也很愛收集一些書藉,所以說到搬書我當然很樂啦!
歡喜會舉辦在建國大樓(有補過高點的就知道)8樓,那邊聚集了很多考上的同學,我還記得其中有個活動就是用抽獎的,理論上是上越多榜,中的機率就越大,不過小弟可能運氣都被"考"完了,連一個小獎品都拿不到...
而最令人高興得搬書時刻到來了,那是依照你入場時的順序依序下去拿書(好像在三樓)~~我當然搬了一堆感覺很有學問的書阿!(到現在連一頁都沒翻過)~那時候感覺自己真的賺到了!拿了兩大袋滿滿的書!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233)
這是我在奇摩知識+所回覆的文章,因為內容還蠻長的,所以乾脆也拿來做自己的文章吧!雖然有一部分與之前的文章內容重疊,就請多多包涵啦!
問:
我是正在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
有幾個有關"
刑法"的問題想問大大們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580)

離上一篇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又到了手癢的時候,所以上來寫寫我最近的生活,不過只單談論生活流水帳實在有點無聊,所以把沒考上前的生活拿來對照一下,來增加趣味性吧!
1.考前:
主軸當然是讀書啦,但也不是說沒有混啦,混是有混,但是不能太混,這就是考前生活阿!接下來就看圖說故事吧!
考試期間5年,這包包陪我超過五年時間,而且厲害在,我每天都把這書包裝得滿滿滿,重量至少有五、六公斤重,居然這包包一直沒有壞! 所以這包包可說是我考試的重要回憶之一呢!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1,119)
剛剛收到司法官的成績單~
口試成績只有76.4-----總成績59.07------名次66
相較於筆試的排名可以說落後的....
如果按照筆試的成績至少應該在前55名的說...
雖然不怎麼在意名次啦!~但是有被擠下去的感覺好像不太妙!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771)
從上一篇肚痛帖之後,失眠了一整天,隔天直接去參加司法官口試,原本想說自己是第二梯次(10:30分),所以距離表定時間還蠻早的,所以決定撐著就算了! 打了一整天的魔獸世界後,還是免不了緊張,所以提早出發到會場,那時是九點半,我剛好碰到第一梯才剛進去(口試委員也慢慢的走進去).....第一梯不是8:30嗎?差點要昏倒!! 所以 輪到我們進去的時候,已經是11:30分過後了!(我是10:30那一梯)~
我們是第三組,我是第一位,座位的排列是口試委員與我們面對面,但是口試委員是直列一排,而我們是呈現半弧形的面對他們,中間間距大約1.5到兩公尺,可以看的到對方的全身,而旁邊有一架錄影機與計時的人員,進去教室前會先坐在教室外面等老師進去,這時候是大家可以稍微認識並且溝通的時候~~因為我是這組第一個進去的,所以同學決定要我喊"敬禮",然後大家再一起說老師好!~結果發生超尷尬的事情,我一走到座位上,口試委員們就一直呼喊要我們坐下(各位請坐、可以坐下阿?、快坐下~聲音此起彼落),但是後面的同學又還沒站定位! (心裡已經在咒罵了!!快點~~~) 所以那時候真的是有點頭皮發麻(抗命?),等到大家站定位了,我喊敬禮居然口吃!!(敬..敬禮)~~這時前面的口試委員笑了笑,說還敬禮幹甚麼?於是開始口試....
有人說擺在桌上的水都沒有人在喝的,但是我一坐下就拿杯子起來喝了(真的很渴),而且我發現因為剛剛的口吃事件讓我的手居然抖個不停!!結果連帶我的自我介紹也是一堆口吃.....於自我介紹後,主考官問我"音樂跟法律的關係是甚麼?""我都聽甚麼音樂?"(可能是我的興趣欄上面有寫聽音樂、彈鋼琴之類的)~~我心裡大呼爽快!!至少感覺像聊天!於是我回答:音樂是我與法律間的調和劑!(爛爆了)
於口試進行中,我身旁四位台大的學生,都坐的超挺的,就只有我有點毛燥,雙腳不停的移動,手的動作也很多,背也沒有一直維持很挺! 雖然我知道這樣可能會印象不好,但是當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做出很多動作了,簡直就像大唐雙龍傳中徐子凌的雙手千變萬化! 而且我在答題的時候,有時候為了整理思緒,會望向桌面,再望回老師,並沒有一直盯著老師的眼睛,因為我怕我會太過於注意老師的表情或動作以致於思緒中斷或不夠敏銳,不過這好像也是忌諱耶!!
聽說我們的主考官是曾有田大法官,其他的老師我雖然不認識,但是感覺上他們都很和善!還會對你微笑喔!~~是個好兆頭!而問題方面大致上與同組的差不多(見ptt國考板)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86)
雖然有律師當後路...但是雙榜名號的壓力還是壓到我肚子裡都不能容納一絲絲的東西!
狂拉肚子.....而且越到考前越是念不下任何東西,更慘的是,兩個月的瘋狂玩樂幾乎把東西都忘光光了!現在能把自傳念完就阿彌陀佛了....差1.7分怎麼感覺一點都不安全!我想會不會當場被老師趕出去>_<!
今天上去查有甚麼可以補一補~沒想到又給我出一號釋字~好死不死跟釋字655這號重要又有些關聯性~意見書也一堆!看到頭都昏了~~~看完卻不知道能不能組織起來!~~天阿!!
怎麼辦~怎麼辦~~~~法律之神麻煩眷顧我一下.....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97)

準備國考的那些年
– 真的很ㄔㄨㄚˋ
會
PO這篇文的主要目的在於我怕我以後會慢慢淡忘了這段時間到底在做些甚麼
!說真的,這段時間如果不細細去想,真的很容易就成為人生中的ㄧ段空白,因為準備考試的過程是集無奈與無聊之大成,大家都只是在等待著成功的一刻
!一旦達成了這階段性的目標後,卻想盡辦法遺忘這段痛苦又無聊的時光,竟忽略了這段時間還是經歷了許多美好的事物。說了一堆屁話,總之,大概是屬於類似回憶錄的功能。我想我會一部分一部分寫,慢慢增補
~~~~直到記憶之流乾涸為止。其實,就準備考試而言,對我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因為我本身在大學時期幾乎沒讀書
(玩車、與女朋友泡在一起、與朋友鬼混、打電動是我大學寫照
),我幾乎不記得在大學時上過課老師的名字,畢業也是全班倒數第三名
(有圖為證,慘
!),加上其實我記憶力與理解力其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樣出色,雖然一開始準備時想用「衝刺」的方式
(還揚言要在一年內考上
),但是最終還是拖了快五年
(正確來說是四年八個月
)! 我想考上固然非常高興,但是回頭看這五年,其實在考試的準備工作上仍有很多遺憾的地方,但時間無法回頭,不過把這些教訓留給其他要準備考試的人,說不定能提供一些意見,我想寫多一點也算值得吧
! 至於感言部份:特別感謝東吳大學讓我在那邊龜了那麼久,還有感謝在五大樓練習劍道的那群人拼命的踩踏地板鍛鍊我的心智與耐力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1,282)
真的很不想再一直些落榜感言了!但是我想多少也抒發一下落榜的心情吧~~
這次落榜讓我發現一件事情,我發現其實相較朋友給我的感動,落榜根本不算些甚麼~我只能說:有朋友真好!真希望我和朋友們之間的友誼永遠如此純真~
其他的沒有什麼!~因為落榜也沒甚麼好說的....即使差0.4分~中間還有60個人比我更痛苦吧~
再接再厲吧!~做個讓人尊敬的失敗者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65)
每年都會有這時候,在這漸漸走入寒冬的季節,都會碰到許多在考場上奮鬥打滾的靈魂們屏息以待的一天...放榜日‧幾家歡樂幾家愁,大家都不想成為落榜者,當然我也不例外!今年是我第四次參加律師考試,真正算來應該是第三次,今年我還算是用功,我當然希望我能成為今年的新科律師,但是,凡是都不會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順遂,所以我決定先寫下這篇落榜感言,說不定下一篇可能就是明年的這個時候了‧
我在想,在沒考上之前,抱怨考試制度的不公平,可能很多人認為這是弱者的表現,所以我這邊就隨波逐流,我只能說這考試與實力並沒有所謂絕對正相關的關係,運氣可能還佔了蠻大的成分‧不過沒考上也就沒資格說什麼...反面來說,考上了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考試就是這麼現實,成皇敗寇!
既然我預設我不會上榜是有原因的,因為我覺得這次考試我寫的非常的不順,不是一般的不順,而是我從來沒有碰過這種情形!可能我今年犯太歲還是怎麼樣,不過對於我個人的自信心是很大的打擊! 其實我一直以為我的準備還算充分,可是沒想到我解題是這麼的狼狽!所以我自然也對這次考試不抱太大的希望‧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我覺得重點在於心態!我要怎麼面對失敗~我要怎麼面對自己!~
我其實不敢奢望說大家還會支持我繼續考試,因為連我自己對自己都出現了懷疑,我懷疑我到底是不是這塊料?我前幾天甚至緊張到胃痛,認為如果這次沒考上,大家是不是因此就會瞧不起我!會不會我就被大家否定?但是我要在這邊跟所有努力過但是沒有考上的戰友們(對抗國家考試制度的戰爭)做心戰喊話!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32)
想起這一年混混的在過~再想想今天的心情如此的急躁不安!我雖然不想說後悔~不過還是覺得有點對不起自己了!
書總是讀過了又忘,忘了又讀~說考試是比誰忘的少真的是很實際的寫照!尤其現在對於刑事訴訟法實在頭大到不行!怎麼會那麼多東西沒記起來!!不過想太多沒用!總之只能全力以赴啦~
準備考試到現在為止也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了,總是希望這次能順利的上榜!如果我這次順利考上~我想接下來就是狂補英文跟再拼一次台大法研所了!當然我也想再考一張會計師證照~~不過這都是考上以後的事情!我現在只想祈求神明~~拜託給我多一點運氣讓我順利考上!我以後一定會做個好律師的,而且會打公益訴訟,幫助弱勢族群~~我考上之後一年吃素!而且以後一定善待我身旁的每一個人!讓我發揮所能貢獻這個社會吧!拜託了!
JackyLovesCh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38)